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2019-02-27 16:00

  【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办证方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使馆办理。使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

  4、在赞比亚有效居留证件(有效签证、赞各类许可、当地医疗卡、社保卡、水电煤气单、驾照、房租发票、租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5、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温馨提醒】

  如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211-254694,0211-251169,或发送邮件至consulate_zmb@mfa.gov.cn。

  如需领事保护,请拨打我馆领事保护电话097-77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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