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发生物识别签证的通知

2020-11-23 21:00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我馆将于2020年12月01日起,对全部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并签发生物签证。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三)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我馆获得过生物识别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

  签发生物识别签证后,工作流程将较前复杂,每日可受理签证申请数量将减少,请申请人行前预留足够时间申请签证。

  申请人须本人亲自留取指纹,如出现他人冒充本人留取指纹情况,申请人将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中国驻赞比亚使馆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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