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外籍人员赴华签证申请手续的通知 (7月11日更新)

2022-07-11 22:47

为有序恢复中赞人员往来,推进复工复产,我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赴华签证申请手续,具体如下:

一、凡应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级外事和商务部门、中央企业及部分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邀请赴华的外籍人员可向我馆申请相应类型签证。

二、赴华复工复产人员凭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即可申办工作签证(Z类)。上述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办签证赴华随居或探亲(S类)。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在现行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人道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探亲或家庭团聚签证(Q类)。家庭成员范围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上述签证申请人入境前原则上应接种我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

申请人应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网址cova.cs.mfa.gov.cn)填写签证申请表,然后在“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网址avas.cs.mfa.gov.cn)预约到馆时间。申请人需打印在线填表确认页、签证申请表和在线预约凭证并签名。

中国驻赞比亚使馆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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