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含返回内地),可凭有效护照、前往目的地的入境证明文件和联程机、船、车票,在港停留7天,无需办理进入许可。
赴港停留超过7天,或因工作、就读、居留等事由赴港,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均需提前办理进入许可。
三、进入许可可直接向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申请,也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方式为(852) 2824 6111。
四、驻赞比亚使馆办理进入许可要求
(一)材料要求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的《香港签证申请表》;
3、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4、在赞有效居留证件;
5、其他材料:请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s://www.immd.gov.hk/hks/online-services/index.html#visasentrypermits)要求。
(二)办证时限和收费标准
1、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进入许可:
普通件:4个工作日,10美元。
加急件:3个工作日,每件加收600克瓦查。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的申请,一般需时4周,除许可费外,递交申请时还需缴纳20美元联系费。
(三)支付方式:线下缴费
中国公民前往澳门
持中国护照人员如持有第三国有效居留证或第三国有效签证,可免办入境许可在澳门停留7天。上述人员如欲延长在澳门停留期,可在其澳门逗留许可到期前5日向澳门治安警察局申请延期,最多可延期90天。